预售许可证没下来,开发商收取的定金能退吗?
我打算买套房子,和开发商交了定金后才发现他们预售许可证还没下来。我有点担心这房子有风险,不想买了,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交的定金能不能退啊?心里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一下。
展开


在预售许可证没下来的情况下,开发商收取的定金通常是可以退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然后,从法律规定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指出,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其与购房者之间关于房屋买卖的约定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既然合同无效,开发商收取定金就没有合法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开发商应将收取的定金退还给购房者。 此外,如果开发商明知自己没有预售许可证还收取定金,存在过错,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购房者因为准备购房而支出的一些合理费用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