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的企业是否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对象?
我在之前的公司工作,后来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被吊销执照了,但是公司还拖欠着我的工资。我想去申请劳动仲裁,又担心公司被吊销后不能作为仲裁对象,所以想了解下吊销的企业能不能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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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被吊销执照后,能否作为劳动仲裁的对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意味着企业的经营资格被强制取消,但企业的法人资格在注销前仍然存续,只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所以在此期间若出现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吊销执照的企业可能已经停止正常经营,可能无法正常履行仲裁程序中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工可能须将企业的出资方、创办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等视为新的被申请人,进而发起劳动仲裁程序。总之,劳动者仍然有权针对与该企业有关的劳动争议提出仲裁申请,只不过在选择被申请人时需审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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