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同意离职,员工可以直接走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想离职,跟老板提了,可老板就是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干了,就想直接走人,但又担心会有啥问题。我就想知道,老板不同意离职的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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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板不同意离职的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直接走,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按照这个规定,提前了相应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了老板,那么即使老板不同意,到时间员工也是可以离职的,这是员工的合法解除权。这种情况下员工直接走,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员工没有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老板就直接走,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因为员工突然离职,导致公司的项目无人接手,产生了经济损失,那么员工可能就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况下直接走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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