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领导不同意可以直接走吗?

我想从现在的公司离职,已经跟领导提了,可领导就是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在这干下去了,想直接走人,但又怕这样做不合法,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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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离职领导不同意是否可以直接走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您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了单位您要离职,这是您合法享有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领导是否同意,到时间后您就可以离职,单位不能阻拦。因为法律赋予了劳动者自由择业的权利,只要提前告知单位,给单位一定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就可以正常离职。 不过,如果您没有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或者不符合其他法定的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就直接离职,那就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会以您违反规定给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单位因为您突然离职,导致某些工作无法按时完成,产生了额外的费用,像紧急招聘人员的费用、业务延误的损失等,单位是有权要求您赔偿的。 另外,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在这些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您可以直接离职,并且单位还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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