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我想从现在的公司离职,已经跟公司提出了,但是公司死活不同意。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担心直接走会有法律风险,也怕拿不到应得的工资。我就想问问,遇到这种公司不同意离职的情况,我该怎么合法地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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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提出离职,公司不同意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了解“离职”在法律上对应的概念是“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正式员工,只要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不管公司是否同意,三十天后你就可以合法离职。如果你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比如你在3月1日提交了书面离职申请,那么到4月1日你就能够办理离职手续了。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存在以上这些违法行为,你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例如公司长期拖欠你的工资,你就有权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以不同意离职为由,扣发你的工资或者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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