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不善被辞退,员工是否可以拿到2n赔偿?


要判断因公司经营不善被辞退能否拿到2n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这里的“2n”指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而“n”通常是指经济补偿,即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是不需要支付2n赔偿的。例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在这种合法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n”。 然而,如果公司在辞退员工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没有提前通知、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等,那么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n的赔偿金。例如,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就进行裁员,或者没有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总之,因公司经营不善被辞退是否能拿到2n赔偿,关键在于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