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有些不如意,想换个环境。但不太清楚自己作为员工有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知道解除的话合不合法,需要注意些什么,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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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和单位坐下来好好谈,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解除。这种方式比较平和,对双方都比较友好,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是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两种情况。预告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只要按照规定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单位,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到时间就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你想离职,提前一个月写书面报告给单位,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 即时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当单位存在这些违法行为时,员工有权立刻解除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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