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未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生病后一直在医疗期内,可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医疗期还没满的情况下,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这么做,要是违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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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未满,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所说的医疗期,简单来讲,就是企业职工因为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并且这段时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特殊时期的权益而做出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医疗期未满时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像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即使医疗期未满,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时长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范围在3个月到24个月。 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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