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主动辞职能否获得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主动辞职,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获得赔偿。具体想了解未签合同主动辞职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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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主动辞职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是否能获得赔偿。 首先,从经济补偿金的角度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基于劳动法律关系中关于经济补偿金支付的一般原则,即通常是在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比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然而,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若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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