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上班了是否还能领生育津贴?
我在产假期间因为工作需要回去上班了,现在面临生育津贴申领的问题,不知道自己这种产假期间上班的情况还能不能正常领取生育津贴,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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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般情况下,产假期间上班不影响生育津贴的领取。因为生育津贴是基于女职工生育这一事实而给予的待遇,并非以女职工是否在产假期间实际休息为领取条件。只要女职工符合生育保险的相关要求,比如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期限等,就具备申领生育津贴的资格。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女职工产假期间上班,用人单位支付了正常工作的工资。那么生育津贴与工资的处理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规定,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已经按照正常出勤给女职工发放了工资,而生育津贴又高于工资,那么女职工还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与工资之间的差额部分。 所以,产假期间上班通常还是能领生育津贴的,但具体的领取方式和金额要结合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以及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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