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底薪后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我上班期间公司每个月都会发底薪,现在我生了孩子,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我就想问问,公司已经给我发了底薪,我还能不能再去领生育津贴呢?这两者会不会有冲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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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发了底薪后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其实就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女性员工在生孩子期间没办法工作了,国家给的一笔补贴。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已经按照正常工资标准给员工发放了工资,那么生育津贴和工资之间就存在一个关系。生育津贴的作用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公司发放的底薪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差额的。也就是说,员工还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只不过是公司需要将生育津贴和已发底薪之间的差值补给员工。 例如,公司每月给员工发的底薪是3000元,而根据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员工可以领取到的生育津贴换算下来每月是5000元,那么公司就需要再给员工补发每月2000元的差额。 但是,如果公司发放的底薪已经等同于或者高于生育津贴的金额,那么公司通常就不需要再额外支付生育津贴了。因为生育津贴的本质是保障员工的收入,既然员工已经拿到了不低于生育津贴的收入,就无需重复发放。所以,发了底薪后能不能领生育津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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