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在两个单位领工资吗?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另外还有一家公司也想聘请我去工作,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来问问能不能同时在两个单位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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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从法律层面来看,一个人是可以同时在两个单位领取工资的,但需要注意其中涉及的一些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问题。 从劳动法律关系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禁止劳动者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过,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要确保在两个单位的工作都能妥善完成,不能因为在其他单位工作而耽误了本职工作。 从税务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等。你在两个单位取得的工资收入需要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支付工资的单位会各自按照规定预扣预缴税款,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你需要自行申报并补缴或者申请退还相应税款。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比如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等。 此外,在社保缴纳方面,按照规定,一个人只能由一家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如果两家单位都为你缴纳社保,不仅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享受社保待遇时也可能会出现问题。所以需要协调好社保缴纳的问题,避免出现重复缴纳或者漏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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