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修小区地板,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我们小区的地板坏了很久,坑坑洼洼的,走路都不方便,跟物业反映了好多次,他们一直拖着不修。我就不想交物业费了,可又担心这样做会有法律问题。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拒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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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物业不修小区地板时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物业服务合同,它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就好比是一份“服务说明书”,明确了物业要做哪些事,业主需要付多少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这份合同是合法订立的,业主和物业都得按照里面的约定来。 通常,物业服务合同里会规定物业有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责任。小区地板属于公共区域,如果它损坏了,影响到了业主的正常使用,而物业在接到业主反映后,却不履行维修义务,这就属于物业没有完全尽到合同约定的服务。 不过,业主不能随意就拒交物业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但是,如果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可以通过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物业不修小区地板时,业主首先应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提出维修要求,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书面函件等。如果物业在合理的时间内仍然不进行维修,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要是还是无法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要求物业履行维修义务,并根据物业违约的情况,要求适当减免物业费。 总之,虽然物业不修小区地板是不对的,但业主不能简单地直接拒交物业费,而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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