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科室领导是否有权利罚款?

我在医院上班,科室领导经常以各种理由对我们进行罚款,比如迟到几分钟、文件整理不规范等。我心里很不服气,也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科室领导到底有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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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罚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罚款从法律层面来看,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经济制裁。医院科室领导并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从这个角度而言,科室领导本身并没有法定的罚款权。 从劳动法律关系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医院科室领导的罚款行为没有经过上述民主程序制定相关制度,那就是不合法的。 就算医院有关于罚款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即便员工确实存在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的扣款也有严格的限制。所以,医院科室领导随意罚款通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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