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病好了才能索要工伤赔偿吗?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还在治疗中,但是家里经济压力有点大,想早点拿到工伤赔偿来缓解。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一定要等病好了才能去索要赔偿,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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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并不一定需要等工伤病好了才能索要。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一般流程。当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步主要是确定你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与你是否病好并无直接关联。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其次,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在职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会确定你的伤残等级等情况,从而为后续的赔偿金额计算提供依据。不过,在等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过程中,职工也可以根据已发生的医疗费用等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先行支付部分赔偿款项。比如,职工因工伤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这些费用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可以要求及时支付以保障治疗的顺利进行。 最后,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职工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等情况,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全部的工伤赔偿项目。所以,并不是要等工伤病完全好了才能索要工伤赔偿,在工伤认定后、治疗过程中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前后,都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合理地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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