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订金后不想买了可以退吗?该怎么办?
我之前买房交了订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交的订金能不能退,如果能退的话要怎么做?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所以想问问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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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订金”和“定金”有着不同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订金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那样的担保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当合同履行时,订金可以冲抵价款;若合同未能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将订金返还给交付方。也就是说,如果买房时交的是订金,之后不想买了,从法律角度来讲,是有权利要求退还订金的。 然而,虽然法律上有退还订金的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比如,开发商或卖家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向其说明法律规定,表明自己要求退还订金的合理诉求。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订金支付凭证、购房意向书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其协助调解;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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