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不想买房了能退吗?
我之前买房交了定金,可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这定金还能不能退,也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很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所以想了解一下交了定金不想买房时定金退还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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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通常是无权要求退还定金的。例如购房者仅仅是因为自己改变主意,没有其他正当理由,那么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不过,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房、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政策突然调整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等,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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