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把房子过户给别人我能要回来吗?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一套房,写的是老公名字。结果他没跟我商量,就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了。我很着急,不知道这房子还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权利要回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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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否能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对于重大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比如房子的过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如果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老公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就过户给别人,这种行为很可能是无权处分。但是第三人能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还要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他不知道这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且老公没有权利单独处分,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同时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那么第三人就可能善意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你可能无法要回房子,但你可以要求老公赔偿你的损失。要是第三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他知道这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没有支付合理价格等,那么你就有权要回房子。你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老公的过户行为无效,然后要求将房子恢复登记到老公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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