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试用期的公司能去吗?

我收到了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但是发现这个公司没有试用期。我有点犹豫要不要去,不知道这种没有试用期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合规,去这样的公司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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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考虑是否去一家没有试用期的公司时,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两方面来看。 从法律角度来说,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设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公司必须设置试用期。如果公司不设置试用期,直接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没有试用期对于劳动者来说可能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在于,劳动者入职后就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如工资福利、社保等,不用经历试用期可能存在的低工资、不稳定等情况。坏处是,公司可能在后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试用期的缓冲,劳动者可能相对被动。 所以,没有试用期的公司能不能去,不能一概而论。关键是要仔细审查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条款合理、公司信誉良好,没有试用期也不影响去入职;但如果合同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即使有试用期也需要谨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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