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认定劳动关系,能否判支付劳务报酬?

我给一家公司干活,公司却不承认和我有劳动关系。现在活干完了,他们也不想给我钱。我想知道,就算不认定劳动关系,法院会不会判公司支付我劳务报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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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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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当不认定劳动关系时,是否可以判支付劳务报酬,答案是有可能的。如果双方虽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也就是一方提供了劳务,另一方接受了该劳务,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就有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劳务关系中,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务的约定以及劳务的实际履行,提供劳务者就有权要求获得相应报酬。 比如,提供劳务者有工作成果的相关证据,像完成的项目、交付的成果等,或者有证人证言证明自己确实为对方提供了劳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认定劳动关系,法院也可能会根据这些证据,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和报酬支付的相关规定,判决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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