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报酬就一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我给一家公司干活,对方支付了我劳动报酬,但没签劳动合同。我不太确定自己和这家公司是不是劳动关系,担心之后权益没法保障。所以想问问,有劳动报酬就一定能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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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报酬并不一定就存在劳动关系。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建立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劳动者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要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能仅仅依据有没有劳动报酬,还得看双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要有用人主体资格,劳动者也要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比如说,公司得是合法注册的,劳动者得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 除了主体资格,还得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就得按照单位的要求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等。另外,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得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一家餐厅,厨师的炒菜工作就是餐厅业务的一部分。 而有些情况下,虽然有劳动报酬,但并不构成劳动关系。例如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和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中,双方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程度相对较弱,劳动者自主性更强。还有承揽关系,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具有独立性,不受定作人的直接管理。所以,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不能仅以劳动报酬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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