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到高院吗
我遇到了劳动方面的纠纷,和公司在很多问题上达不成一致,已经闹到要走法律程序 的地步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普通的劳动争议案子,有没有可能会到高院去处理呢?主要是想了解在什么情况下会到高院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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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到高院的,但一般来说,普通劳动争议案件直接到高院的情况比较少见。
首先,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程序。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这一步。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劳动争议案件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这是因为基层法院更贴近实际情况,方便处理这些案件。
而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所以,如果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在高院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力,比如涉及人数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涉及新类型法律问题等,有可能作为一审案件由高院受理。
另外,如果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基层法院一审、中级法院二审后,当事人对二审结果仍不服,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况。
总之,虽然大部分劳动争议案件是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处理,但符合相应条件时,案件是可以到高院的。
相关概念:
仲裁前置:就是劳动争议发生后,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能向法院起诉。
重大影响力:指案件在当地的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会产生比较广泛和重要的影响。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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