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兼职,和公司签的是劳务合同。前几天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想知道像我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主要就是想了解下劳务关系在工伤认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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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 首先,要明白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不同的。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是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从法律规定来看,《工伤保险条例》主要适用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是基于劳动关系来进行的,劳务关系不在其调整范围内。所以通常,劳务关系中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而是按照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为劳务派遣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劳务派遣工人发生工伤,可以向所在企业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 如果在劳务关系中受伤,虽然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提供劳动服务并获取报酬的法律关系。 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侵权责任: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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