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在典当行后是否可以设立居住权?
我把房子抵押给了典当行,现在我想给我的一位亲戚在这个房子上设立居住权,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和抵押给典当行的情况有冲突,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能不能这样操作。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权和房产抵押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债权人通过抵押获得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对于房子抵押在典当行后能否设立居住权,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抵押的房产设立居住权。但是,设立居住权可能会对抵押权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因为居住权的设立意味着居住权人可以在该房屋内居住使用,这可能会限制房屋的处置和变现能力。如果在抵押房产上设立居住权,可能会降低房屋的价值和可变现性,从而影响典当行作为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如果要在抵押给典当行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建议先与典当行进行协商。取得典当行的同意,避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如果未经典当行同意擅自设立居住权,典当行可能会依据抵押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撤销居住权或者提前实现抵押权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