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了房产归属后是否可以删除名字?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里面明确写了房产的归属情况,现在想把对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删掉,不知道能不能操作。具体要怎么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过程会不会很麻烦,想了解清楚相关流程和规定。
展开


离婚协议写了房产归属后,通常是可以删除名字的,具体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且达成房产归一方的协议,同时房贷已经还清的情况下,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材料包括彼此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正式的离婚证书、公证完备且明确载明房屋分配规则与归属事项的离婚协议,以及住房的房产证、契税凭证和土地证等。双方携带这些材料共同前往负责管理该套住房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的手续,以便重新确定房屋所有权并更新房屋产权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需要凭借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去办理,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