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媳妇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首付款能追回吗?
我家情况是儿子儿媳婚后,男方父母出了首付买房,现在他们要离婚了,家里人很担心当时出的这笔首付款能不能拿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要看哪些方面的条件来判断能不能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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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媳妇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首付款能否追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当初父母出首付款时明确是以借款的名义给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这些款项。因为借款是需要偿还的,这种情况下父母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子女偿还借款。 其次,在当事人结婚之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提供财务资助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是对自己儿女个人的赠予。所以在离婚过程中,父母有权收回这些款项,但如果父母在给予资金时已经明确表达其赠予对象实质是子女双方的,则不能收回。例如,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这笔钱是给小两口买房用的,这种情况下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离婚时不能追回。 最后,对于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并支付部分追购资金(通常是首付款),接着以子女的名义签署房屋销售合同,然后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其中一位子女或是全家人的名下的情况。由于当事人之间没有就此细节事项做出任何约定又或者是约定得不够清楚明了,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将这个资助的首付款解读为对男女双方的自愿赠予。在这种情况下,收回父母筹资的首付款通常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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