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子是否可以给子女设立居住权?

我家父母名下有套房子,我现在和父母一起住。我担心以后万一父母不在了,房子的归属会有变动,我没地方住。所以想问问,父母能不能在他们的房子上给我设立居住权呢?这样我心里也踏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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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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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给子女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就是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可以让子女在一定期限内甚至是终生都能在这套房子里居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父母和子女仅仅签订居住权合同是不够的,还需要到相关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生效。 此外,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子女获得居住权后,不能把居住权转让给别人或者让其他人继承居住权,房子一般也不能出租出去,除非父母和子女另有约定。所以,父母如果想给子女设立居住权,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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