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房产预售合同的情况下,能否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相关房产遗产呢?
我家亲戚购买了一套房产,只签了预售合同,还没拿到房子所有权,现在亲戚不幸去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按照民法典来继承这个房产呢?具体要怎么做才合法合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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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仅有房产预售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来说不能直接继承房产。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而在只有房屋预售合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该房产尚不属于被继承人合法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直接继承。 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来变更买受人,从而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完成与开发商的交易。待完成交易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此时房产成为继承人合法的私有财产,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房产进行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在与开发商协商变更买受人的过程中,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者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购房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和继承权利。同时,还需要遵循开发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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