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费开票后是否能退?


在探讨房产中介费开票后能否退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中介费是指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中介机构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发票是一种商事凭证,它证明了交易的发生以及费用的支付,但开具发票本身并不影响费用是否应该退还的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而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中介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促成了房产交易合同的成立,并且没有出现违约等情况,原则上中介费是不应该退还的。即使开具了发票,这也是中介应得的服务报酬。例如,中介成功帮助买卖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那么买方或卖方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并且不能因为发票开具而要求退还。 然而,如果中介未能促成合同成立,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中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即便已经开具了发票,委托人也有权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不过,中介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比如为寻找合适房源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 另外,如果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中介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等,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委托人不仅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中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中介隐瞒了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事实,使得买方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问题,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并获得相应赔偿。 总之,房产中介费开票后能否退还,关键在于中介是否促成合同成立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