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发现8年前有人在房子里跳过楼,能退房吗?
我买了套房子,入住后才听说8年前这里有人跳过楼。心里膈应得很,总觉得这房子不吉利,住着心里不舒服。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要求退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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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后发现8年前有人在房子里跳过楼是否可以退房,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多方面的分析。 首先,从一般的法律概念来看,“凶宅”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但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这一重要信息,可能构成欺诈。欺诈指的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此案例中,如果卖方知道有人跳楼这一情况却未告知买方,使得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房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卖方存在欺诈行为,买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购房合同,进而达到退房的目的。 然而,如果卖方并不知晓这一情况,那么就不存在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也就不构成欺诈。此时买方以曾有人跳楼为由要求退房,可能就缺乏法律依据。不过,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可能会对房屋的价值和买方的心理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尝试与卖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另外,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不能存在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条款,而卖方违反了该约定,那么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退房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总之,能否退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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