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着过火的房子是否可以退?
我买了套房子,后来才发现这房子之前着过火。我心里膈应得慌,不想住了,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把房子退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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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买到着过火的房子是否可以退,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重大误解”和“欺诈”这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而“欺诈”则是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如果卖家在卖房时,没有告诉买家房子着过火这一重要事实,这就可能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要是能证明卖家欺诈,买家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购房合同,从而把房子退掉。 若卖家并非故意隐瞒,而是买家自己没了解清楚房子曾着火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即便不是卖家欺诈,买家因重大误解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样有机会撤销并退房。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买家要想成功退房,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卖家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自己是因为重大误解才买的房。这些证据可以是相关的火灾记录、证人证言等。总之,买到着过火的房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有机会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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