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了首付不想买了能不能退钱?
我买房子的时候交了首付,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之前交的首付能不能退回来。我很担心钱就这么打水漂了,也不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能不能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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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交了首付后又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首付是否能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比如单纯改变主意,这属于购房者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购房合同里,一般会约定购房者违约时,开发商有权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也就是说,购房者可能无法全额拿回首付,开发商会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的首付退还。 其次,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想买了,例如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首付,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等。 最后,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比如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退还首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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