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验收时环境噪音大可以拒绝吗?


在新房验收时,如果遇到环境噪音大的情况,是否可以拒绝收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房屋买卖关系中,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这里的质量要求不仅包括房屋本身的建筑质量,也涵盖了房屋的居住环境质量。而噪音问题属于居住环境质量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周边的噪音标准,而实际验收时噪音超出了这个标准,那么开发商就构成了违约。此时,购房者是有权拒绝收房的。因为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房屋,购房者拒绝收房是合理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采取措施降低噪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若购房合同中没有对噪音标准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就要依据国家相关的环境噪声标准来判断。我国有一系列关于环境噪声的国家标准,例如《声环境质量标准》等。如果新房周边的噪音超过了这些国家标准,影响了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功能,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仍然不符合法定的质量要求。购房者同样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解决噪音问题。比如,如果房屋处于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按照标准昼间噪音应不超过55分贝,夜间应不超过45分贝,而实际噪音远超这个数值,就属于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然而,如果噪音虽然存在,但并没有超出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只是购房者主观上觉得噪音大,这种情况下拒绝收房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法律判断的依据主要是客观的标准和合同约定,而不是购房者个人的主观感受。 所以,新房验收时环境噪音大是否可以拒绝收房,关键在于噪音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标准。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收集噪音的相关证据,如录音、检测报告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