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买房人可以正当拒绝收房呢?
我签了购房合同,到了交房的时候却有点犹豫。我担心房子存在一些问题,想知道具体哪些情况下,我能合理合法地拒绝收房,这样心里也踏实些,免得稀里糊涂就收了有问题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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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买房人可以正当拒绝收房: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若房屋有严重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人有权拒绝收房。比如墙面大面积渗水,导致室内装修受潮损坏。依据《民法典》,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发现对方履行可能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减轻损失,若卖方拒绝处理,买方有权拒绝收房。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若卖方逾期交房,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方有权拒绝收房。例如合同约定6月交房,到8月卖方仍未交房且无合理理由。按照《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合同。 **卖方未能提供完备的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证明文件,若卖方无法提供,买房人无法确定房屋产权归属,有权拒绝收房。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若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不符合合同履行要求。 **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是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标准的重要程序,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买房人可以拒绝收房。 **交付时不具备相关文件**:如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买房人难以了解房屋质量保障和使用注意事项,有权拒绝收房。 **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像道路不通、电梯无法正常运行、水电供应不稳定等,会严重影响生活,买房人可以拒绝收房。 **房屋权属存在问题**:例如房屋所有权不清晰,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会影响买房人的权益,买房人有权拒绝收房。 **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相关内容**:若开发商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房屋基本结构和配套环境,或者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超过约定标准(如超过3%),买房人可以拒绝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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