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可以拒绝吗?
最近公司老是安排加班,感觉有点吃不消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公司安排的加班,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呀?主要是想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得加班,什么情况下我能理直气壮地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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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是有权拒绝加班的。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正常来讲,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要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还得和工会以及劳动者协商。而且,加班时间有严格限制,每天一般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每天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员工不能拒绝加班。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到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情况。 另外,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期内婴儿未满一周岁的女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强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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