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生效可以退押金吗
最近在租房,和房东签了合同、交了押金,可后来发现合同有些条款不合理,不想租了。但合同还没生效,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让房东把押金退给我呢?想了解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没生效合同退押金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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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生效,在通常情况下是可以退押金的。首先来了解一下押金的概念,押金就是一方当事人把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那里,目的是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损害对方利益,要是造成损害了,就用这笔费用来支付赔偿或者另外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而且没有其他纠纷后,押金就应该退还;要是有违约情况,押金可能会被扣除。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租房合同未生效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且不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 ,从法律原理来讲,由于合同未生效,双方法律关系还未按照合同约定确立,此时要求退还押金是合理的。 即便书面租赁合同缺失,只要实际租赁关系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口头承诺,包括押金事宜。不过若双方对押金事项另有约定,则需遵从此约定。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旦租赁关系终止,房东就应当在承租人搬空房屋、清点物品无误,并且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立即无息全额退还押金。 要是房东和承租人在协商退押金的问题上没能达成一致,或者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依法退还押金。在没有书面租赁合同明确规定押金条款时,承租人需要准备其他证据,比如押金收据,来证明自己支付押金的事实,以此支持自己要求退押金的诉求。当协商无果时,承租人还可以选择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退押金的问题。 相关概念: 押金: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造成损害时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应退还,违约时可能被扣除。 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存在实际的租赁行为,如承租人已经入住房屋、支付租金等行为,就构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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