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月到手工资比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少。公司说因为业绩不好所以工资发这么少。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工资到底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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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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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一标准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按照要求正常出勤工作了,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就不能比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少。 另外,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者不仅能要求单位补足工资,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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