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合同里写的基本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我担心这样不合法,可公司说还有绩效奖金啥的,加起来能超过最低工资。我就想知道,单说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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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不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保障了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际情况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将工资拆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多个部分。即便加上绩效奖金等其他收入后劳动者每月拿到手的工资总额可能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是因为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基本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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