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看管不当导致东西丢失,能起诉物业吗?
我小区的物业感觉管理很不到位,小区门禁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最近我家里的贵重物品被盗了,我觉得和物业看管不当有很大关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物业要求赔偿吗?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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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物业看管不当导致业主东西丢失时,业主是有可能起诉物业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物业和业主之间通常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这份合同规定了物业的职责和义务,比如对小区进行安全管理、维护公共秩序等。如果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这些义务,导致业主的财产受到损失,那么物业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物业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小区的门禁系统损坏不及时维修,保安巡逻不按时等,导致业主的东西丢失,业主就可以认为物业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物业,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业主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一方面要证明自己的东西确实丢失了,比如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报警记录等;另一方面要证明物业存在看管不当的行为,例如提供小区监控视频显示门禁无人管理、保安离岗等。只有证据充分,法院才可能支持业主的诉求。 总之,物业看管不当导致东西丢失,业主有起诉物业的权利,但最终能否胜诉,要看物业是否违约以及业主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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