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证、不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可以起诉吗
家里老人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几个继承人对房产分割意见不一致,一直拖着没去办理公证和不动产继承登记。我想尽快解决这个事情,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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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证、不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是可以起诉的。 在不动产继承过程中,如果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遗产分割没有争议,一般通过继承权公证来完成房屋过户。但要是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之后凭借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手续。 这是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审查遗嘱和继承关系的权力,所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通常得依靠公证处的公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要有明确的被告;三是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就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要是书写起诉状实在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相关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 。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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