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我现在正处于哺乳期,但是公司想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他们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法律对于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我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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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保护是有明确规定的。我们先来说说一般情况下,公司能不能在女职工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这意味着,如果公司以这些理由在女职工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女职工处于哺乳期也不例外。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是女职工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违反了基本的劳动义务和职业道德。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女职工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女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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