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房贷,离婚时可以过户给妻子吗?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名下有套房子还在还房贷。我想把房子过户给她,不知道在有房贷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过户。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具体情况,看看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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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有房贷的情况下,离婚时能否将房子过户给妻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过户”的概念。过户其实就是改变房屋的产权人,把房子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而有房贷的房子,意味着房子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表明,理论上有房贷的房子在抵押期间是可以转让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过户涉及到银行的利益。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一般不会轻易同意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手续。通常银行会要求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之后才能办理过户。 不过,也存在一些解决办法。一种方式是夫妻双方与贷款银行进行协商,如果银行同意,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也就是将原借款人变更为妻子,由妻子继续偿还剩余贷款,之后再办理过户。但转按揭手续较为复杂,不同银行的规定和操作流程也不一样,有些银行可能并不支持转按揭业务。 另一种方式是夫妻双方先自行筹集资金还清房贷,解除抵押后,再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将房子过户给妻子。这种方式相对简单直接,但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来还清贷款。 所以,房子有房贷离婚时理论上可以过户给妻子,但实际操作要考虑银行的态度以及具体的资金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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