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赔偿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在养伤期间单位不仅没给我赔偿,连工资都停发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把工资要回来,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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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情况下,如果单位不赔偿工资,劳动者是可以要回工资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发生工伤后,劳动者依法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其中就包括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单位自己应享有的权益以及法律依据,争取和平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完全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将工资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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