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资不给是否可以判刑?
我之前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到现在都没给。我想知道这种欠工资不给的情况,法律上能不能对老板判刑啊?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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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欠工资不给在一定情形下是可能会被判刑的。这涉及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明明有能力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却故意不支付,而且达到了法律规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具体的数额标准,各地区会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欠薪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支付。若用人单位仍拒不支付,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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