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家属得到了社保赔付后还能找用人单位吗?
我家里有人因工去世了,社保已经给了赔付,但我觉得这可能不够弥补家庭的损失。我想知道在已经拿到社保赔付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找用人单位要求其他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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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家属在获得社保赔付后,是否还能找用人单位,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亡社保赔付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且社保部门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足额赔付,那么大部分法定的赔偿项目已经由社保基金承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完全没有责任了。比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工伤,导致工亡家属未能及时获得赔付而遭受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另外,如果存在一些社保赔付范围之外但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项目,工亡家属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例如,在职工因工死亡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安全设施不到位等,导致职工死亡,工亡家属可以依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工亡家属在得到社保赔付后,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找用人单位的。具体是否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以及赔偿的范围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工亡家属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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