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受工伤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还在治疗当中。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呢?要是我提出解除,会有什么影响?单位那边又有没有权利主动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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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工伤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对于劳动者而言,有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一方面,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了一件事,都同意改变当前的状态。另一方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 。此外,如果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费用,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接着说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在员工因工受伤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劳动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员工并未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总之,劳动者受工伤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按照法律要求来处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标准:是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引发的疾病的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的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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