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关于个人出租房屋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自己有套闲置房子想出租,但是不太清楚民法典里对于个人出租房屋都有啥规定,比如我作为房东有啥权利和义务,租客有啥责任,合同该怎么签才合法有效等,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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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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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关于个人出租房屋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分布在合同编的租赁合同部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租赁合同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出租房屋的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那么租赁关系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其次,房东和租客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房东来说,有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比如,房东要保证出租的房屋能够正常居住,水电等设施齐全且能正常使用。同时,房东在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而租客有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租客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再者,关于租赁物的维修。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东有责任对出租房屋进行维修,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租客负责维修,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最后,关于合同的解除。如果租客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房屋,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此外,在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合同自然终止。如果租客继续使用租赁物,房东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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