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买卖不破租赁是怎样规定的?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三年合同,才住了一年房东就把房子卖了,新房主要我马上搬走。我听说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说法,想知道在民法典里这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继续住下去?
展开 view-more
  • #买卖不破租赁
  • #民法典
  • #租赁合同
  • #租赁权益
  • #所有权变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他人,租赁关系依然有效,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使用租赁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就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该原则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次,承租人已经占有租赁物,占有不仅包括直接占有,也包括间接占有等情况。占有这一条件很重要,它保障了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实际控制和使用。最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发生了变动,这种变动通常是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实现的。 结合到具体的例子,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能以房屋已经转让为由,要求承租人提前搬离。不过,如果在租赁之前,该房屋已经设立了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或者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就可能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