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降级安排,不服从离职有赔偿吗?


在探讨公司给降级安排,员工不服从离职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要明白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进行降级安排,这其实涉及到了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公司若要给员工降级,必须和员工商量并达成一致,而且要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协商,擅自就给员工降级,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果是这种情况,员工不服从公司的降级安排而选择离职,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擅自降级,有可能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过,如果公司有合理的理由进行降级安排,例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员工不服从离职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所以,员工遇到公司降级安排不服从离职是否有赔偿,关键要看公司的降级安排是否合法合规。员工若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