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如公司在此期间辞退我,会有什么影响吗?还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目前处于一个特殊时期,不太清楚这个时期的界定,但感觉公司可能会辞退我。我想知道如果公司真在这个时候辞退我,对我会有啥影响,另外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呢?很担心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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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关于公司在此期间辞退您可能产生的影响,这涉及到多个方面。从工作层面看,您会失去当前的工作岗位,需要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这可能会面临一段时间的失业期,在这段时间里您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从个人心理层面来说,可能会给您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 接下来,重点说说经济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您处于上述这些情形中,公司辞退您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您不属于上述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公司依据法定程序和理由辞退您,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可能需要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例如,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辞退您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您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您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关键要看公司辞退您的原因以及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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